個人簡歷
劉麗娜律師,北京市京師(哈爾濱)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刑事訴訟法律事務部主任,刑委會無罪辯護研究中心主任、業務指導委員會委員、京師律師事務所(全國)刑事專業委員會理事、黑龍江省直屬律師協會女律師工作委員會委員、哈爾濱市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委員。2010年開始從事律師工作,執業期間辦理過多起刑事案件,具有豐富的刑事辦案經驗和較強的辦案能力,成功辦理過刑事案件偵查階段的取保候審、撤銷案件、批捕階段不予批準逮捕、審查起訴階段不起訴、審判階段定罪免處、少刑、緩刑等成功案例
1、丁某某涉嫌虛假訴訟罪,林甸縣人民檢察院作出不予起訴決定; 2、范某某涉嫌集資詐騙5000萬,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不予批準逮捕,撤銷案件; 3、趙某某故意傷害案,南崗區人民檢察院不予批準逮捕,撤銷案件; 4、胡某某涉嫌聚眾斗毆犯罪,哈爾濱市呼蘭區人民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不予批準逮捕,后撤銷案件; 5、 孟某某涉嫌虛報注冊資本案件,哈爾濱市公安局撤銷案件。single-lawyer.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