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歷
【個人簡介】?
趙荔律師,男,1973年出生,漢族,中國農工民主黨黨員,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財產犯罪法律事務部主任。二十多年工作經驗,專注于刑事辯護領域的理論研究與實踐工作,曾代理過多起全國有影響的刑事案件,有效地為當事人維護了合法權益,部分案件成功進行了無罪辯護。以豐富的專業經驗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受到當事人的普遍好評。
業務方向:重大刑事案件辯護,職務犯罪案件辯護,經濟犯罪辯護,毒品犯罪辯護,涉黑涉惡類案件辯護,死刑復核辯護。
【社會職務】
京師(全國)刑事專業委員會理事
中國刑事辯護網創辦人
北京律協職務犯罪預防與辯護專業委員會委員
中國企業家犯罪預防研究中心研究員
北京市訴前調解委員會調解員
北海國際仲裁院仲裁員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答網特邀專家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復核援助律師
【榮譽與評價】
中國農工民主黨北京市委優秀黨員
中國計算機學會YOCSEF特別論壇特邀講者
中央電視臺社會與法頻道《律師來了》欄目優秀公益律師
北京師范大學刑法學院研究生實務課堂講師
京師律所刑辯研修院高級講師
北京市京師(長沙)律師事務所高級講師
北京市京師(德州)律師事務所刑事律師團隊特邀專家顧問
?
【教育背景】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課程班,河北大學法學學士
【工作經歷】
2014.10至今,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合伙人
2011.6-2014.9,北京振邦律師事務所律師
2009.6-2011.5,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
2002.6-2009.5,北京亦非律師事務所律師,合伙人
1997.7-2002.5,河北信來律師事務所律師
- 淺析監察委調查與檢察院審查起訴之間的“真空期”
- 職務犯罪間接證據定案標準分析
-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強制措施執行之利弊分析
- 法律的茍且與人權的敬畏
- 聶樹斌案:更應該反思的是冤案糾錯機制
- “一樣的持槍,不一樣的對待”,中美執法理念存差異
- “電信定向詐騙”豈能一抓了之?
- 以平常心對待死刑:談復旦投毒案的感性與理性
- 環保人士“被嫖娼”的法律思考——權力不可濫用
- 冤案糾錯機制的涅槃重生
近期作品:《刑事有效辯護案例精選》(合著,法律出版社2022年10月)
- 防彈衣書記黃金高貪污、受賄罪案;
- 造林模范楊老師詐騙、職務侵占罪案(庭審后檢察院撤訴);
- 河南滑縣羅海良等聚眾哄搶罪案(二審無罪);
- 好村長郭銀妹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案;
- 反貪局局長張某受賄罪案;
- 李某某貪污罪案(發回重審后裁定終止審理);
- 萬某某惡勢力團伙敲詐勒索、賭博罪、開設賭場罪案(惡勢力團伙性質撤銷,敲詐勒索罪名變更,開設賭場罪名不成立,量刑實報實銷);
- 賀某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妨害公務罪、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強迫交易罪、職務侵占罪、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貪污罪案;
- 趙某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案;
- 呼倫貝爾張永林、禇慶福、魏琦、黃龍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持有槍支罪、串通投標罪、強迫交易罪、妨害公務罪、尋釁滋事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濫伐林木罪、詐騙罪、虛開發票罪、非法采礦罪、騙取貸款罪、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洗錢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聚眾斗毆罪案;
- 王某集資詐騙罪案(罪名變更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 楊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案;
- 呂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案;
- 于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案;
- 趙某某詐騙罪案;
- 汪某某故意傷害罪案;
- 李某某故意傷害罪案;
- 韓某某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案;
- 閆某故意殺人罪案;
- 高某某故意殺人罪案;
- 王某某故意殺人罪案;
- 馮某某故意殺人罪案;
- 于某某組織考試作弊罪案;
- 龐某某盜竊罪案(免予起訴);
- 崔某某盜竊罪案;
- 陳某詐騙罪案;
- 顧某某強奸罪案;
- 惠某某強制猥褻罪案;
- 焦某某強奸罪案(庭審后檢察院撤訴);
- 林某某販賣毒品罪案;
- 梁某某販賣毒品罪案;
- 王某某容留他人吸毒罪案;
- 張某等分裂國家罪、妨害公務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強迫勞動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