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師律所稅委會“‘兩高’《關于辦理危害稅收征管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律師刑事辯護的影響”專題講座圓滿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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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正確理解和適用最新司法解釋的條款規則、深入揭示逃稅、虛開、騙稅等罪名的出入罪規則變化,準確把握“兩高”公布的涉稅犯罪典型案例的實踐指導意義,2024年4月2日下午,由京師律所(全國)稅法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京師律所(全國)“稅委會”)主辦的“‘兩高’《關于辦理危害稅收征管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律師刑事辯護的影響”專題講座于京師律師大廈三層多功能廳順利舉辦。
▲講座現場
本次活動由京師律所權益合伙人、京師律所(全國)刑委會執行主任、京師律所刑辯研修院院長陳琦,京師律所(全國)稅委會主任邱繼巖,京師律所(全國)稅委會副主任、京師沈陽律所副主任李敬先,京師律所(全國)稅委會副秘書長、京師通州律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務部執行主任張巖,京師律所(全國)刑委會刑辯研修院執行院長、詐騙罪與金融詐騙罪辯護研究中心主任李齊廣主講,京師律所(全國)稅委會副秘書長訾妍妍主持講座。
▲京師律所(全國)稅委會副主任、京師沈陽律所副主任李敬先
京師律所(全國)稅委會副主任、京師沈陽律所副主任李敬先以《新司法解釋條件下稅收違法與犯罪的認定》為主題,系統介紹了稅收犯罪與刑罰體系,結合法律條文梳理了稅收犯罪構成,并以舉例的方式闡明了新的司法解釋對行刑交叉案件的影響,在場律師全面了解了相關法律法規并對新司法解釋條件下稅收違法與犯罪的認定方式有了深刻把握。京師律所(全國)稅委會副秘書長、京師通州律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務部執行主任張巖以《虛開新解釋的實務合理性——對屈某某案件的新解讀》為題,介紹了虛開增值稅新司法解釋的出臺背景,詳盡分析了“虛開增值稅新司法解釋能不能覆蓋幾種常見犯罪樣式”的問題。隨后他以屈某某案件為例,借助新司法解釋對案件基礎分析、新解讀要點進行了全面闡述。
▲京師律所(全國)稅委會副秘書長、京師通州律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務部執行主任張巖
京師律所(全國)刑委會刑辯研修院執行院長、詐騙罪與金融詐騙罪辯護研究中心主任李齊廣帶來了《新司法解釋背景下涉稅犯罪辯護實務》分享,他結合多個案例,從正常開票行為、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法與刑法意義、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辨點三大角度重點講解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辯護。
▲京師律所(全國)刑委會刑辯研修院執行院長、詐騙罪與金融詐騙罪辯護研究中心主任李齊廣
京師律所(全國)稅委會主任邱繼巖就“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出罪’辯護新思維:造成稅款損失的認定問題”展開分享。他指出,新司法解釋明確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出罪情形和條件以及此罪與彼罪、數罪與否的多個審判規則,確立了挽回稅款損失和有效合規整改的從寬處罰規則,對疑難性、復雜性高的涉稅犯罪案件的司法審判實踐將產生深遠影響。
▲京師律所(全國)稅委會主任邱繼巖
京師律所權益合伙人、京師律所(全國)刑委會執行主任、京師律所刑辯研修院院長陳琦結合自己的辦案經歷,將“涉稅新規對辯護工作的影響”作為切入點,借助相關案例細致講解了其中的實務問題,豐富了各位律師在涉稅新規下刑事辯護的實務經驗。
▲京師律所權益合伙人、京師律所(全國)刑委會執行主任、京師律所刑辯研修院院長陳琦
兩高聯合發布的《關于辦理危害稅收征管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涉稅犯罪案件的司法實踐具有極大的指導意義,對涉稅風險高發行業防范和應對刑事責任風險影響深遠。接下來,京師律所(全國)稅委會將持續開展稅法相關專題講座,促進涉稅法律實務和京師律所專業建設特色緊密融合,從而推動京師律所高質量發展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