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師三十周年啟動盛典 | 中國法學會國際經濟法學研究會會長沈四寶教授在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格局下涉外法治發展論壇上的致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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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0日,沉潛蓄勢·滂湃新生!中國式法治現代化格局下涉外法治發展論壇暨慶賀京師律所建所30周年啟動盛典在北京隆重舉行,各大高校領導、教授,知名企業代表,外籍嘉賓,京師律師以及社會各界人士共千余人參會。中國法學會國際經濟法學研究會會長沈四寶教授致辭,原文如下。
▲中國法學會國際經濟法學研究會會長沈四寶教授
尊敬的各位律師、各位來賓,尊敬的振中教授,早上好!
非常高興出席京師組織的關于我國涉外法治建設的論壇,同時我也了解到這個會議也是為了慶祝我們京師律師事務所創建30周年而舉辦的。在這樣的情況下,京師律所的合伙人和律師們不忘讓老師一同慶祝這份喜悅,充分體現了京師律所尊師重教,理論聯系實踐,法律與實踐相結合的風格。
我從前有個發言,題目是《提升涉外法治思維,繁榮涉外法治服務》。習總書記去年11月份發表了關于涉外法治建設的重要講話,集中的、全面的、系統的闡述了推進我國涉外法治工作的宗旨目的和措施。其中一句話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他說“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切實提升涉外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的能力”。我想就提升涉外法治思維的問題談談自己初步的學習體會。
首先,我認為思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無論國內外的一些學者,都在近幾年紛紛出書講述思維對人生和命運的影響,我深以為然。思維主要取決于意識,意識又來源于兩個方面,一方面是靠灌輸、學習,另一方面來自于自己的實踐經驗,這種經驗有直接的也有間接的。我們要加強涉外法治建設,必須培養具備這種思維的人才,我們要拿著涉外法治的旗幟走向國際。因此,提升涉外法治思維至關重要。我認為,當我們談論涉外法治時,我們應該在自己的思想中產生幾種基本的原則。
第一是立場意識。必須樹立涉外法治的根本目的,即通過法治方式更好地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這個立場一定要堅定。我認為,涉外法治是中國法的一部分,它不是國際法,但卻和國際法緊密相連的。它應該公開聲明,中國的涉外法治是為中國利益服務的,包括我國在海外的發展利益和人民的生命財產。
第二是大協同意識。習近平總書記也講了,涉外法治需要社會大協同格局,因為它涉及到涉外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務的各個方面,需要建立協同高效的涉外法治實施體系。因此,我們的法律服務,包括仲裁和律師業務,都應該納入這個龐大的實施體系中,它是實施整個涉外法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們必須站在整個涉外法治體系的高度來推進和實施律師業務。同時,涉外法治需要具備國際視野、全球意識以及掌握外國基本的法治知識。實際上,對涉外法治的要求,相較于僅僅關注國內法治,對法律服務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標準。
第三是公開和透明意識。涉外法治的政策和規章,以及實施過程應該公開透明。這一直是衡量一個國家經濟全球化和各國營商環境好壞的重要標志,也是外商對于增強未來可預見性和穩預期的基本條件。涉外法治與公開透明是相輔相成,形影不離的,這個在涉外法治過程當中尤其重要。
第四是人才意識。要積極開展涉外法治及其法律服務,首當其沖的是人才,涉外法治需要更加專業、更高水平的法治人才。一方面,我們需要加強引進具有涉外法治經驗的優秀人才;另一方面,也要注重培養,例如律師事務所,在發展涉外法治業務時,人才的儲備可以通過引進和培養兩個途徑來實現。
習總書記在講話當中對合格的涉外法治人才提出了四條標準:政治立場堅定、專業素質過硬、通曉國際規則、精通涉外法律實務。我們通常說,要培養的人才需要滿足這些條件。事實上,根據我的經驗,我們就應該用這四個標準來要求我們的律師,以及現在各大公司,特別是國企和央企,法律部門的負責人應具有這個水平。這實際上對我們提出了涉外法治人才的培養目標,同時也是現在引進人才的目標。
第五點是法律與商業互動的意識。法治旨在推動開放,而開放又能進一步促進法治建設的進步,它們之間是相互促進的關系,正如法律與商業之間的關系一樣。要依法促商,用法律促進商業的發展。以商帶法,用商業的發展、對外開放的高質量提高,進一步推動法治的進步。
第六點是斗爭意識。中國共產黨積累的深厚經驗告訴我們,為了中國和中國人民的利益,我們需要不斷地進行斗爭,以斗爭求團結則團結存,以退讓求團結則團結亡,這種斗爭是為了更好的合作。
我個人體會涉外法治思維的重要性,供大家參考。我是1965年進入北京大學法律系后畢業,1981年有機會到美國深造。所以我個人的經歷告訴我,法律的真諦是實踐,實踐的歸宿是經驗。而實踐必須通過總結成為經驗,升華成規范、規則或法律,這樣的過程是相互促進、螺旋式上升的。尤其是律師,在實踐過程中一定要不斷總結經驗。只有將經驗提煉為理論,或者著書立說,才能真正站在涉外法治的制高點上。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