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民視角下的合同詐騙罪辯護 | “刑辯實務大講堂”第十六期講座圓滿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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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京師律所刑辯研修院于京師律師大廈一層大講堂開展了“刑辯實務大講堂”第十六期講座,京師律所刑委會副主任孫建章圍繞“刑民視角下的合同詐騙罪辯護”展開了分享。講座由京師律所刑委會理事、刑事風險防控法律事務部主任陳瑞主持。
▲京師律所刑委會副主任孫建章
京師律所刑委會副主任孫建章律師結合親辦的“蘭世立合同詐騙無罪案”和“河北某公司董事長劉某合同詐騙無罪案”,從刑民交叉的視角講解分析了合同詐騙與民事違約的區別,從而幫助律師們厘清“刑事犯罪”與“經濟糾紛”的界限。
▲講座現場
通過對當事人簽訂的合同書的分析,孫建章律師從合同履行、指控理由等方面著手,分別指出兩個案件的爭議焦點,并給出案件無罪的律師意見。他指出,欺詐與詐騙都是通過不誠信的行為獲利,但其動機、目的、對等性和邏輯關系不同,刑辯律師在詐騙罪辯護中要注意從簽訂背景中了解當事人的行為動機和主觀目的,從合同履行中觀察其履行能力和履行情況,同時從解決爭議問題入手,厘清經濟糾紛和刑事犯罪的界限等。
▲京師律所刑委會理事、刑事風險防控法律事務部主任陳瑞
京師律所刑委會理事、刑事風險防控法律事務部主任陳瑞總結指出,孫建章律師辯護思路的分享令人受益匪淺。在紛繁復雜的經濟往來中,合同欺詐時有發生,引發的經濟糾紛也極易造成相對方財產權益的損失,但是否構成合同詐騙,還需要綜合實際案例的違法構成要件來進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判斷,不能輕易動用刑事手段,應當恪守謙抑,審慎對待民商事領域的交易糾紛,在不損害公共利益、集體利益以及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盡可能的尊重當事人的意志和意愿,保留當事人的處分權和解決糾紛的最大空間。
講座結束后,陳瑞律師代表京師律所刑辯研修院為孫建章律師頒發高級講師聘書。隨后,與會人員合影留念,“刑辯實務大講堂”第十六期講座至此圓滿完成。
▲頒發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