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辯護人 | 京師律師趙荔談“造林模范被訴職務侵占、詐騙罪無罪辯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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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努力做黨和人民滿意的好律師”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司法部黨組提出的“五點希望”,爭做“五個表率”,京師律所特推出法律訪談專欄——《對話·辯護人》,該專欄立足社會法治熱點,精選京師律師親辦典型案例,以視頻訪談的形式探索刑事案件辯護技巧與思路,為推進律所專業化高質量發展賦能添力。
本期訪談嘉賓為京師律所刑委會理事趙荔,他結合親辦案件“造林模范被訴職務侵占、詐騙罪無罪辯護案”,詳細解讀了“律師如何規避證據收集過程中的法律風險”這一關鍵問題,并就法庭審理“對抗”與“溝通”的關系發表了個人的觀點。同時,他從認真踏實、專業為王、心存善良等角度出發,分享了辦理此案的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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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案情簡介:
當事人楊女士是一位人民教師,退休之后在內蒙古承包了一片森林,進行退耕還林和植樹造林相關工作。在此之前,楊女士和另一位合作伙伴孫先生合伙經營植樹造林工作。在合作的過程中,楊女士和孫先生之間發生矛盾,并引發十幾個案件的民事訴訟。后楊女士在民事訴訟當中勝訴,勝訴后孫先生不服,向公安機關提起刑事控告,控告楊女士職務侵占。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涉嫌詐騙罪,其主要事實是:按照當時退耕還林的政策,退耕還林的補助款應該發放到當地的村民手中,但是楊女士的戶口并不在本村,嚴格按照退耕還林的政策,楊女士不應該領到退耕還林的補助款。于是,檢察院認為楊女士領取補助款的行為已經構成了詐騙罪,按照“職務侵占”“詐騙罪”對楊女士提起訴訟。
京師律師趙荔在偵查階段介入本案,經過仔細研究案卷材料,按照法律規定積極調查取證,與檢察院、法院進行良性溝通,歷時一年半的時間,檢察機關最終對當事人作不起訴決定。
對話·問題提要:
1.請您介紹一下這個案件的主要情況?
2.您在辦理這個案件過程中都做了哪些工作呢?
3.請您談一下如何規避證據收集過程中的法律風險?
4.請您談一下在法庭審理當中是要對抗還是要溝通?
5.辦理這個案件后,您有哪些心得體會?
6.您在代理本案過程中有哪些困難?
7.請您說一下這個案件的特殊性體現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