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資產處置法律事務部:在實踐和經驗中探索特殊資產的“安家”之道|專業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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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訴訟、非訴與執行的三線并進
特殊資產處置行業可以說是不良資產處置的升級版,國內的不良資產行業是在亞洲金融危機之后逐步形成并發展的,肇始于銀行業金融不良資產,但其內容要更加豐富,其概念的廣度和深度都在強化。特殊資產并非無價值或低價值資產,其“特殊”是由于特殊原因而被持有或需處置變現的資產,具有變現跨周期性、可能存在巨大的升值潛力等特征。既包括銀行等金融機構產生的不良債權資產,也包括非金融機構因市場、政策、經濟周期等因素導致的不良債權、股權、實物等資產。
中國特殊資產的處置大致經歷了四個階段。第一階段(1999~2005年),是為政策性剝離與接收時期,為應對亞洲金融危機并實現國有企業改革,“四大金融AMC”:信達資產、東方資產、長城資產、華融資產四家資產管理公司相繼成立。第二階段,商業化轉型時期(2006~2010年),四大金融AMC將收購范圍擴大至各類金融機構的不良貸款并開始市場化收購。第三階段,全面商業化時期(2011年~2018年),“4+2”格局初現,一級收購市場和二級處置市場與中介鏈條日趨完備。第四階段,全面發展時期(2018年以來),中國金融開放措施中取消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限制,2020年OAKTREE(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在北京完成注冊,同年中國銀河資產獲銀保監開業批復并取得金融許可證,中國不良資產市場進入五大AMC格局。并且已經形成了4+2+N+銀行系+外資系的百花齊放的局面。
近年來,隨著行業內特殊資產處置需求的不斷增長,法律行業逐漸開始深化與相關企業、商業銀行、金融機構等單位的密切合作,組建專業部門及律師團隊,為特殊資產處置保駕護航。近年來,京師律所專業建設的不斷進步,吸引了一大批有不良資產處理需求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分布于各地的不良資產處理分支機構,為律所與各大AMC的深入合作提供了諸多便利。京師律所特殊資產處置法律事務部主任李樹冰一直致力于特殊資產執行和委托處置的業務,為開辟業務渠道積累了較好的基礎。同時隨著律所對專業化的倡導與大力支持,改變律師個人單打獨斗的業務模式勢在必行,關于特殊資產處置業務的發展也從個人層面上升到了團隊合作。
特殊資產處置法律事務部的業務主要是運用法律手段協助委托人對特殊資產進行處置,是訴訟與非訴的結合,也是訴訟與執行的結合。部門業務以傳統的銀行金融不良資產處置為基礎,逐步拓展至中小銀行金融機構、房地產、信托行業、地方融資平臺、消費金融等領域,也包括由不良債權拓寬到不良股權的處置業務,覆蓋面廣泛。
02. “和而不同”的分工協作機制
由于特殊資產處置業務體量龐大,流程復雜,部門團隊根據成員性格和專業能力,實行分工制,從案件的整體把控到細節的溝通處理,都有專門成員負責,各司其職的同時又相互協作,彼此學習。在團隊中,李樹冰律師主要負責案子的整體協調,其余成員分別處理應訴、與債務人的溝通協商、團隊助理工作等?!?strong>和而不同”的協作理念將成員快速融入到集體中來,落實好特殊資產處置鏈條中的每一個關鍵環節。
項目分工對專業度和協作能力具有很高要求,團隊成員通過不斷積累經驗獲得專業提升,而獲取經驗的過程往往需要跨越自身負責的領域,與外部人員交流,從而鍛煉多方面的能力。在專業人員的基礎上,建立和諧的團隊氛圍也十分關鍵,“由于團隊業務都是有操作難度的,在過程中會遇到各種阻力,挫折感會比較強,所以團隊要充滿家一樣的和諧氛圍,來緩解工作中的壓力,凝聚團隊成員的向心力?!?/strong>這是李樹冰主任一以貫之的原則。溫暖之余,部門持續強化激勵機制,雖然在辦理業務過程中,成員可能會出現情緒起伏較大的情況,但是在歷練的過程中,團隊成員真正能夠把握自身定位,朝著正確的方向提升,這是比任何結果都重要的。
03.深入盡職調查破除難點所在
特殊資產處置業務的利潤取決于處置與收購價格之間的差異,因此收購不良資產的“盡調”工作尤為重要。所謂“盡調”即盡職調查,是律師為了解目標公司的資產和負債情況、經營和財務情況、法律關系以及目標企業所面臨的機會與潛在的風險進行的一系列調查。在調查過程中,律師通常借助管理、財務、稅務方面的專業經驗與專家資源,形成獨立觀點。調查內容不僅限于審查歷史的財務狀況,更著重于協助目標公司合理地預期未來?!拔規ьI團隊成員在與不良資產處置法律事務部主任蔡春雷律師進行交流時,他經常提到‘項目不止,盡調不息’這一原則,讓我們受益匪淺。的確,對于一個合格的特殊資產處置律師來說,盡調工作是貫穿在案件始終的?!崩顦浔蓭熑缡钦f。
在案件信息調查和處理中容易出現各種困難。李樹冰律師說:“此類業務的困難是擺在眼前的,而且會伴隨整個項目過程。這就要求律師在整個處置過程中要不辭辛勞,深入研究,綜合各方面去尋找有價值的信息?!贝饲?,李樹冰律師團隊曾處置過一項爭議本金過千萬的標的,在立案階段就遇到了因缺少債務人信息而產生的問題。因為債務人名稱的變更,工商管理部門沒有電子檔案,現有的工商地址不是很準確,起訴材料無法送達,導致在案件管轄上出現了問題。之后,李樹冰律師進行深入調查,并請求監管部門的干涉協同,在多方壓力之下,債務人終于出面簽收了法律文書。在開庭過程中雖然沒有太多爭議,到了執行階段卻出現了問題:債務人沒有財產,保證人雖然存在,卻已債務纏身,并且股東因家族矛盾重重,無人出面解決問題。李樹冰團隊成員通過深入調查,還是摸索到了保證人轉移走的財產線索,最終在法院執行部門嚴格執法的強大壓力之下,與保證人實現了和解,順利執行回款。
04. 用業務規劃書寫專業化“名牌”
提高部門的專業化水平,打造京師律所特殊資產處置的專業“名牌”是團隊的重要目標之一。對于特殊資產處置這一需要引智聚力的業務來說,不僅需要律師充分發揮內驅動能,還需要借助“外腦”,全方位對企業進行信息摸底和專業研判。對此,李樹冰主任總結出完善的團隊發展要旨,為部門建設提供了規劃藍本。
一、“引進優秀人才,保持智庫資源充沛?!?/strong>李樹冰主任認為,對于特殊資產處置法律事務部來說,著力提升現有人員的業務能力固然重要,但同時也要通過引進人才,注入新鮮血液保持活力。擴充團隊的意義有兩方面,其一在于緩解已有成員的工作壓力,在投入等比精力的情況下,提升案件分析效率;其二在于為同類案件處理拓展新思路,以全面、獨到的目光透過案件現象剖析本質,達到最佳服務效果。
二、“要充分發揮京師律所的平臺優勢,加強資源整合力度?!?/strong>部門致力于利用法律資源優勢加強與銀行、AMC、民營資產公司的合作深度與廣度,一方面拓展案源相對便捷,另一方面有助于接觸多種特殊資產處理案例。
三、“加強與各分所的業務聯動也是非常必要的?!?/strong>協同辦公機制對提升信息檢索效率、綜合律師觀點都大有裨益。在京師律所全體系內,特殊資產處置領域人才濟濟,典型案例不斷涌現,尤其在2021年,京師深圳分所作為國內率先啟動“特殊資產法律業務中心”的機構之一,著力串聯產業鏈上下游,聚焦債務人、債權人、第三方資本關系,匯集多方資源,創新搭建了提供特殊資產處置的“一站式”生態服務體系。李樹冰律師部門緊密關注京師律所全體系內相關動態,及時與各分所溝通聯絡,不斷擴大部門吸收經驗的渠道,打造開放、包容、互促的專業部門。
2021年以來,我國特殊資產需求大幅上升,相應的法律服務機構先后搶占市場,出現供需兩旺的局面。但與此同時,法律團隊專業度和服務效率也存在著參差不齊的現象。在此背景下,京師律所作為規模與專業齊備的大所,具有一定的競爭優勢,這就要求特殊資產處置法律事務部在借助律所平臺充實自身的同時,更要做好團隊建設,輸出高質量服務,在市場贏得優質口碑。今后,李樹冰律師將繼續攜手部門成員提升專業素養和協同能力,與各分所積極溝通,在更多案例實踐中不斷探索特殊資產的“安家”之道。
特殊資產處置法律事務部核心成員介紹
京師律所實習律師,北方工業大學法學學士。具有法律職業資格證、證券從業資格。在律師的指導下,梳理法律關系,整理案件證據,匯總訴訟資料,主要協助律師參與不良資產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