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12《熱線12》:因子女輟學“官告民”案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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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蘭坪縣啦井鎮新建村和某某等5戶村民的子女輟學回家,經啦井鎮政府工作人員和學校老師反復勸說,他們仍然沒有送子女返校就讀。11月3日,啦井鎮政府向蘭坪縣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訴訟。法院立案后,對被起訴的學生家長進行了走訪調查,認為和某某等5名被告家長作為法定監護人,沒有履行法定義務,以各種理由放任子女輟學,違反了法律規定。
在庭審現場,被告家長普遍認為,自己已經對子女進行了勸說,不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然而通過走訪發現,雖然導致這些學生輟學的原因有很多,但家長教育意識、法治意識淡漠,是導致學生輟學的重要原因。法庭針對每個被告家長及其子女的實際情況,對原、被告雙方進行調解。雙方當場就學生返校時限、共同勸導事宜等達成共識。
律師如何看待這樣的案件呢?這其中有哪些法律知識點?
劉宏輝律師:義務教育需要孩子、家長和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三方來合力實施,我認為不懂法是孩子入學難的一個重要原因。我國早在1986年就出臺了《義務教育法》,明文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并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也就是說,受教育和勞動一樣,既是公民的權利也是公民的義務。
而現實生活中,部分家長對于義務教育的理解僅僅停留在字面上,認為義務教育是政府免費為自己的孩子提供教育,將義務理解是成是國家的,而自己和孩子僅僅是享受權利的一方,這樣就出現孩子家長理直氣壯地不讓孩子上學的情況。實際上受教育不但是孩子的權利,更是義務!而保障孩子接受義務教育則是政府教育主管部門以及家長的責任,所以,接受義務教育沒有選擇的余地。對于那些阻礙孩子接受義務教育或者放任孩子輟學的父母,政府教育主管部門應當依法予以批評訓誡,責令限期改正!